湖南在周朝为荆州南境,春秋战国时期纳入楚国版图,楚设“黔中郡”“洞庭郡”;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设“黔中郡”“长沙郡”“洞庭郡”;唐设“湖南观察使”衙署;宋设“湖南路”;元明设“湖广行省”;清设“湖南省”。 公元前233年,秦灭楚国,在湖南先后设黔中、长沙二郡。
秦黔中郡在楚黔中郡基础上设置,郡治设沅陵(今沅陵县治西20里),包括今湖南省大部分,川东、鄂西、黔东以及桂粤部分地区。
秦长沙郡为黔中郡东南部的长沙乡析出所置,郡治设临湘(今长沙市),所辖地主要在湘江流域,即现今的岳阳、长沙、衡阳、湘潭、株洲、邵阳、娄底、郴州、永州等9市,以及广东省连州市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