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苏K字头车辆:
对本市车辆、本市身份证驾驶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扫码(人员15天漫游信息)确认后即放行。
二、本省苏字头来扬车辆:
1、私家小型客车
① 测温(驾驶员及乘员)。
②扫码(驾驶员)确认15天漫游信息。
③登记(车辆号牌信息、驾驶员身份证)。
④放行。
2、货运车辆
① 测温(驾驶员及乘员)。
②扫码(驾驶员)确认15天漫游信息。
③登记(车辆号牌信息、驾驶员身份证)。
④检查通行证后放行。
⑤运送防疫物资、农副产品(蔬菜、水果等)及有关生产物资的货运车辆驾驶员提供通行证后,经测温、简要登记后即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