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气设备停、送电的一般原则和顺序是:
(1)停电操作时,先停一次设备,后停保护、自动装置。送电操作时的顺序相反。保护、自动装置在一次设备操作过程中要始终投入(操作过程中易误动的除外)。
(2)停电时,先断各侧的开关,然后拉开各开关两侧刀闸。送电时的顺序相反。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
(3)送电时,合刀闸及开关的顺序是从电源侧逐步送向负荷侧。
二、倒闸操作的一般要求是:
(1)在运行中双母线接线切换母线的操作称为倒母线。
(2)倒母线操作时,应先检查两条母线确在并列运行(即母联开关确在合闸位置),然后将母差保护的选择元件退出(即合上P刀闸或投入互联压板),再取下母联开关的控制保险。在切换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检查母差保护二次电压切换正常。倒母线完毕,如满足母差保护的工作条件,则按相反顺序进行恢复。
(3)双母线同时工作,一条母线停电时,先进行倒母线操作,即将所有开关全部倒换到工作母线上,并检查确定,然后将欲停电母线按实际要求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