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由品质管理部在公司范围内负责对此制度的监督及执行。
2、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及控制程序、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识的用途和定义以及对不良品德管理制度。
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及控制程序
1、品质管理不的基本职责:
a/负责对原材料、外协件(外协加工件、外协毛坯件)、毛坯、半成品、制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b/执行不良品不流出之原则,保证出货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技术要求。c/负责各种量、检具、仪器的校正及管理。d/负责客户之抱怨、不良反馈等情况的分析处理。e/负责统计技术只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的整理。f/负责员工对产品品质的教育规划与培训。g/制定各类产品检验标准。h/对各类进料制程的品质保证、检验执行以及理化分析记录。
2、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检验,作出正确判断,做好不良品的管理工作。
3、检验工作应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制程检验,严格完工检验,机加操作人员须做到“三字”。(即:看、做、量;a/上机之前先看一下代加工件有无不良;b/确认后再上机;c/下机后测量一下是否符合要求。)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并须建立质量记录存档。
4、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宣传员、质量分析员)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规操作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
5、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合格半成品、成品,考核检验工作的质量。
6、做好计量理化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维护。
7、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a/各环节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字后随《产品QC工程表》流入下道工序,不良品应开具《不良品通知单》交品管部办理手续处理。检验员在检验前,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b/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设计变更、量产、试做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有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后,检验员在《产品QC工程表》及《检验日报表》上签字并加盖产品专属章,以此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产品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2小时/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的产品负责。原则上,批量产品实行抽检,比率不少于10%,抽检时如发现不良品,应及时准确地判断不良原因,并向该部门主管反映。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3)、终检:工序结束,产品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若发现产品不净,有权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检验时应做好检验记录,主要产品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不良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交检验员复检后处理。c/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产品)须凭加工部门负责人在《产品QC工程表》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8、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人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员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该部门负责人及品质部负责人。
9、司内各部门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出公司。
10、成品在入库前必须按要求做好清洗、防锈、油封等工作。凭成品检验员在《产品QC工程表》上的签字才可入库。
11、不良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a/成品终检判定为不良品的产品,必须加以标识并分类摆放入库,由仓库作统一处理。
b/凡属隐瞒、私自处理废品,有意逃避责任者,当严肃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