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年龄条件
年满十八岁至今年年底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其他条件
身体健康,且无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符合教资认定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