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是清代教育家李毓秀所作的三言韵文。康熙年间,统治阶层出于长久统治的目的,主动追求对传统思想文化的认同。包括崇文尊孔,提倡修读四书五经,尊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大修孔庙,春秋祭孔、宣谕以孔子儒教为立国之本。
1670年,根据儒学核心制定和颁发“圣谕”十六条,作为人们的思想准则和行为规范: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
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匿匪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生命。另外,康熙十二年的荐举山林隐逸、十六年开设明史馆、十七年的荐举博学鸿词,网罗名士,弘扬儒学。这些举措都促进了儒家的发展。
《弟子规》正是在这种文学氛围下,写作而成的。其原名《训蒙文》,原作者李毓秀是清朝康熙年间的一个秀才。
他以《论语》“学而篇”中“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为中心,列述了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与学习上应当恪守的守则规范。后来贾存仁将其修订改编并改名为《弟子规》。
扩展资料
此书以通俗的文字、三字韵的形式阐述了学习的重要、做人的道理以及待人接物的礼貌常识等等。《弟子规》总叙中说:“弟子规,圣人训:首孝弟,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这里面有七个科目,即孝,弟,谨,信,爱众,亲仁,学文,前六项属于德育修养,后一项,即学文,属于智育修养。
《弟子规》首先明确强调了做人的各项准则,以教育我们孝顺父母、恭敬兄长为名义,继而教育人民把对父兄的顺从扩大到社会各个阶级,“事诸父,如事父;事诸兄,如事兄”,进而教育广泛服从。
“凡是人,皆须爱”,通篇以“爱心、父母对子女倾注了无私的爱、子女应该以无私的爱回报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一类手法,扼杀学童的思考能力、批判能力。是在清朝扬州十日等事件后特有时代背景下的产物,并非国学经典,应被视为封建糟粕而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