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四年(1570年)
隆庆和议是明朝隆庆年间,在内阁大臣高拱、张居正等人的筹划下,明朝与蒙古达成了对俺答汗的封王、通贡和互市的协议。
隆庆和议于隆庆四年(1570年)开始成事,基本上以和平手段达成,以双方各取所需告终。明朝封俺答为顺义王,开放十一处边境贸易口岸,使蒙古人能通过贸易获得中国资源。而对中国的好处是明朝北边,的确上百年不用兵革。在明朝的历史上,至少已经达到止战之效,因此隆庆和议,实为成功。
隆庆和议后,俺答召集诸部首领严定规矩:“如果哪一部落的台吉(首领)擅自率兵进入内地为非作歹,就削减他部落的兵马,并革除其首领身份;如果有哪户人家擅自入边的,就将该户的人丁及牛羊马匹尽数给赏别家”。同时,明朝也进一步做出规定,约束将士严禁出边攻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