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是反映和符合客观事物辩证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的思维。对客观辩证法和认识过程辩证法的一定程度的认识和运用。辩证思维的特点是从对象的内在矛盾的运动变化中,从其各个方面的相互联系中进行考察,以便从整体上、本质上完整地认识对象。辩证思维运用逻辑范畴及其体系来把握具体真理。辩证思维既不同于那种将对象看做静止的、孤立的形而上学思维,也不同于那种把思维形式看作是既成的、确定的形式逻辑思维。它是辩证逻辑研究的对象。人类的辩证思维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
辩证思维能力简单的说就是可以运用辩证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人们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对客观事物辩证发展过程的正确反映.反映在逻辑上要求人们必须把握研究事物的总和,从事物本身矛盾发展、运动、变化把握它.辩证思想通常包括个性和共性(也就是个别和一般、特殊与普通)、绝对与相对、事实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全局和局部、具体与抽象、有限与无限,量变与质变、正面与反面,美好与丑恶等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