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这一概念是在第十三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在丰顺定义的。新乡贤是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一般包括乡籍的经济能人、社会名流和文化名人,财富、权力、声望是其外在表现形式,公益性是其精神内心。当代乡村,一些曾为官在外而告老还乡,或在外为教而返归乡里,或长期扎根乡间而以自己的知识才能服务乡间的一些有爱乡情怀的人。
这些新乡贤不仅具有传统乡贤的一般特征,如乡土情怀、道德品行、伦理情操等,还有现代的知识、技能和新的文化视野,既可以起到道德指引的作用,同时还可以起到新文化、新观念、新思想、新技能传播者的作用;不仅可以协调和化解乡村邻里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可以引导舆论、明辨是非、凝聚人心、端正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