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使用绩点而不是总成绩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等级制度:绩点是一种等级制度,可以将学生的成绩转化为一个统一标准的数字,方便学校和学生进行比较和评估。而总成绩可以根据不同科目的权重计算而来,不同学校和学院的权重可能不同,不利于进行跨校或者跨专业的比较。
2. 考试难易程度的考虑:绩点制度可以对考试的难易程度进行考虑和调整,给予相应的加权处理。有些科目可能相对难度较大,学生在这些科目上表现较好可以得到更高的绩点,从而更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
3. 奖励和惩罚的激励机制:绩点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在学习中保持较高的积极性和竞争性。高绩点的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奖励,而低绩点的学生可能会面临学业警告、降级等惩罚。这种激励机制可以促使学生更加努力地学习,提高学业水平。
4. 适应学生多样化的学科需求:大学的课程设置非常多样化,涵盖了各种学科方向。通过绩点制度,可以对不同学科的成绩进行统一的评估和比较,有利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擅长选择相应的专业和方向。
综上所述,绩点制度可以更客观地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并为学生提供激励机制,帮助他们在大学期间继续努力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