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销假工作流程
一、学生请销假工作流程
第一步:学生填写《学生请假销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如学生病假应当有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应当有家长证明材料;
第二步: 7天以内的请假,审批材料由各系自行审批备案;7天以上的请假,审批材料由学生处审批处理完成后,返还到学生所在系;
第三步:学生销假时,学生到所在系将《学生请假销审批表》填写完成,辅导员签字确认,进行销假处理,请假材料由各系自行备案。
二、学生请销假注意事项
1、学生请假要求: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所有活动都应当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时,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以及准假逾期不归者,均以旷课论。;
2、学生请销假权限:校学习期间,离校应当请假。请假3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3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系主任审批;请假超过7天,经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
3、学生销假要求:假满后学生本人应当及时销假,不销假或超假者按旷课论。需续假的,应当及时办理续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