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书写顺序:按照书写顺序依次拆开。 例:“靳”按照书写顺序应拆为革、斤,而不能拆为斤、革。
2.
取大优先:按“书写顺序”给汉字编码时,要尽可能采用笔画多的字根。要以“再添一个笔画,便不能构成字根”为限度,每次都以那个“尽可能大”的字根,即“尽可能笔画多”的笔画结构作为字根编码。 例:“世”字可取“一、凵、乙”也可以取“廿、乙”。根据规则取“廿、乙”的拆分方法。有时,有的笔画既可以摆在前面的字根,也可以放在后面的字根,就要放在前面。俗称“尽量往前凑”。
3.
兼顾直观,就是在确认字根时,为了使字根特征明显易辩,有时就要“牺牲”“书写顺序”和“取大优先”的原则,形成个别例外的情况。 例:“国”字,按书写顺序,应取“冂、王、丶、一”,但这样编码,不但有悖于该字的字源,也不如使字根“囗”直观易辩。我们只好违背“书写顺序”,按“囗王丶”的顺序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