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勘探和开采工作,煤层厚度可分为:①总厚度:煤层顶板与煤层底板之间包括夹石层在内的煤层全部厚度;②有益厚度:煤层顶板与煤层底板之间所有煤分层厚度的总和,不包括夹石层的厚度(Ⅰ+Ⅱ+Ⅲ+Ⅳ分层的总和);③可采厚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可采厚度煤分层的总厚度(Ⅰ+Ⅱ+Ⅲ),复杂结构煤层的计算方法另有规定;④最低可采厚度:指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可开采煤层的最小厚度,它主要决定于煤层产状、煤质、开采方法,以及国民经济的需要程度等。急需要的或工业价值较高的煤类,以及资源相对较少地区的煤层,可采厚度可适当降低。
根据厚度,煤层可分为:
①薄煤层:地下开采时厚度1.3米以下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厚度3.5米以下的煤层。
②中厚煤层:地下开采时厚度1.3~3.5米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厚度3.5~10米的煤层。
③厚煤层:地下开采时厚度3.5米~8.0米以上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厚度10米以上的煤层。
④巨厚煤层,地下开采时厚度大于8米的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