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持原C证的驾驶人,可自愿申领C1或B1驾驶证,使用C1驾驶证允许驾驶9座以下小型汽车,驾驶证有效期内不用审验。使用B1驾驶证允许驾驶19座以下机动车,每年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2、持C1、C、C2、C3、C4、D、E、F驾证的驾驶人,在驾驶证有效期内不需办理审验,驾驶证期满必须换证。年满60周岁以上须每年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持原A、B证的驾驶人,每年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4、持B1、B2、A1、A2、A3证的驾驶人,每年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
5、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时间,按初次领证日期计算,满12个月后,15日内提交,凡超过一年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注销驾驶证。
6、机动车驾驶证的副证从今起不需盖审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