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规定:
(一)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证转入换证: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三)达到年龄换证: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信息变化换证、证件损毁换证和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2、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3、属于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所需资料: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转入换证、变更登记项目换证和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港澳、台、外国人、华侨办理换证时(未到换证期),可免提供);
(四)机动车驾驶证;
(五)申请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3张。(规格为32mm×22mm,分辨率为300dpi)
(六)身份证件的有关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七)持证人申请准驾记录降级的,由本人办理。
三.驾驶证换证流程:受理 — 审核 — 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 — 收费 — 制作发放驾驶证
四、办事地址:
(一)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二)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038号。
(三)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
(四)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五)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六)东山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33号之四。
(七)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的交警大队办理。
四、咨询(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37203613;车管所:87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