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公开和约,杜绝秘密外交;
(2)平时和战时海上航行绝对自由;
(3)取消一切经济壁垒,建立贸易平等条件;
(4)裁减军备到同国内安全相一致的最低点;
(5)公正处理殖民地问题,在决定一切有关主权问题时,应兼顾当地居民的利益和殖民政府之正当要求;
(6)外国军队撤出俄国,并保证俄国独立决定其政治发展和国家政策,欢迎它在自己选择的制度下,进入自由国家的社会;
(7)德军撤出比利时,并恢复其主权;
(8)德军撤出法国,阿尔萨斯和洛林归还法国;
(9)根据民族分布情况,调整意大利疆界;
(10)允许奥匈帝国境内各民族自治;
(11)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和门的内哥罗的领土予以恢复;
(12)承认奥斯曼帝国内的土耳其部分有稳固的主权,但土耳其统治的其他民族有在'自治'的基础上不受干扰的发展机会,达达尼尔海峡在国际保证下永远开放为自由航道;
(13)重建独立的拥有出海口的波兰,以国际条约保证其政治经济独立和领土完整;
(14)根据旨在国家不分大小、相互保证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的特别盟约,设立国际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