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满足以下要求:
1、 建筑学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2年;建筑学学士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3年;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 满5年;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7年;专科三年制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9年;专科二年制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0年。
2、 相关专业(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工学博士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2年;工学硕士或研究生 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6年;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7年;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8年;专科三年制毕业,从事建筑设 计工作满10年;专科二年制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1年。
3、 其他工科,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7年;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8年;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9年。
(二)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度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