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纲要》指出:“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
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快乐的童年生活”最现实的表现就是儿童每一天的具体生活,而学前儿童在日常生活的表现也是判断、衡量他们学习和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教师要把生活活动不仅看成是满足孩子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等生理需要的过程,更要以此为机会,使儿童的相关能力逐步得到提高的学习、练习的过程。让学前儿童在集体生活中感到温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从这个意义上说,学前儿童教育的重要目的就是让他们愉快地度过在学前教育机构的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