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一是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三级响应机制。依托村(社区)开展辖区内未成年人评估摸底工作,实现三级响应,全面摸清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建立困境儿童基本信息档案。
二是建立家庭监护指导服务和监督机制。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确认书》,分批分类开展家庭教育知识专题指导50余次,指导困境儿童监护人为儿童创造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三是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机制。将未成年保护工作纳入社会大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