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与竞赛规程
(-)组织机构
中学开展武术竞赛活动,也应按照正式竞赛活动的程序进行,需成立竞赛委员会,以求规范、健全基层武术竞赛。委员会主要成员可由学校主管领导、体育教研组以及各参赛年级领导和班主任组成,共同讨论和决定竞赛活动的实施组织方案,明确分工,协调配合,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工作。
中学武术竞赛委员会一般下设竞赛组、裁判组、总务组、编排记录组、宣传组、医务组和保卫组。
(二)制定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是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是保证竞赛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在制定竞赛规程时,要结合中学武术教学、课余活动开展等具体情况确定,旨在促进中学武术的进一步开展。规程形成后,不得随意更改,提前3个月发给各年级,以便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使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层次。
竞赛规程内容包括竞赛名称、目的任务、比赛时间和地点、比赛项目、比赛方法、取名办法、奖励办法和注意事项。
二、编排与记录方法
(-)编排方法
1.审查报名表
编排前要认真地审查各个年级的报名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尽快修正。
2.分配竞赛时间
根据竞赛规程,计算竞赛的具体时间,制订竞赛日程表。
3.项目分组
对运动员报项进行归项分组,将分好的各项目组相对均匀地安排在竞赛日程内。项目分组的原则一般为先安排单项、对练,最后安排集体项目;各年级在同一时段出场机会均等,每场第一个上场运动员各年级均等;同一时段内安排相同的项目竞赛,便于相互比较交流;对于兼报数项的运动员要进行人为调整,保证有休整时间;运动员出场顺序安排应由各年级领队或运动员抽签决定,或采用随机方法安排。
4.打印秩序册
对照报名表核查项目分组,防止出现遗漏或重复,检查无误后打印秩序册。
(二)记录工作
编排记录组赛前应准备好竞赛裁判长临场记录表、竞赛评分表和评分记录表,分别送交各裁判组。
记录员临场要准确记录各裁判员和裁判长对各运动员的评分值,并迅速计算,将运动员最后得分填入表内。
每场比赛结束后,编排记录组应及时收回由该项目裁判长签字后的评分记录表,并及时登记录取名次成绩表,上交总裁判长,等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