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临时救助。疫情期间,以下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审核程序。本人向户籍地、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嘎查村(社区)提出申请,由所属苏木乡镇(街道)实施临时救助。
救助渠道
(一)可通过微信搜索“内蒙古民政”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点击“自主申报”,即可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二)可拨打当地“12345”服务热线,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特殊困难老年人、儿童关爱照护和物质救助服务。
(三)可拨打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网站公布的市旗两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咨询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事宜。
(四)可从旗区政府网站或旗区民政部门微信公众号查询苏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救助电话,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并对困难事项进行咨询、求助。
(五)可向居住地所属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直接反映情况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