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投入运行前,应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给水设备、鼓风机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启动开机。
2、锅炉升火、升压时,应先开引风机通风5分钟,排出炉膛和烟道内残存可燃气体。
3、锅炉升火速度应缓慢,从冷炉升火至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从热炉压火至运行状态不得小于0.5小 时。
4、应定期排污,确保水位清晰、准确、可靠。水位变动范围不得超过正常水位±40毫米。
5、定期排污宜在高水位低负荷时进行, 每次排污量约使水位下降30~50毫米。
6、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气试验一次,防止阀芯和阀座粘住, 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
7、每班应冲洗压力表一次,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准确。
8、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一次,检查水位表是否正常、准确。
9、每班必须做好锅炉水质处理工作。采用炉内加纯碱处理,定期投放药剂。
10、每班应检查引风机、炉排等轴承润滑油脂情况,及时给予补充。
11、每班应清除锅炉内积灰,冲洗地面,擦净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上的积灰、油脂,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12、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 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小时进行一次运行记录。
13、锅炉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及受压部件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14、锅炉运行期间,应定期检查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炉排等运转情况。
15、夜间停炉期间,应有专人值班检查。检查压力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膛内火层有否熄灭或复燃等情况。
16、锅炉对外供汽时,应先打开分汽缸、蒸汽管下的疏水阀排尽冷凝水,而后稍开供汽阀进行暖管,最后再开大供汽阀 对外供汽。
17、紧急停炉时,首先应停止燃烧,关闭风门,打开炉门和放气阀,如因缺水事故,严禁向炉内立即加水。
18、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司炉操作证的人员不准上岗独立操作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