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办。但一般毕业班不能办理转学。
1、联系好转入学校的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明材料(户口簿、进城务工合同、暂住证等)在开学后两周内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市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转入学校核办,然后学生及家长到转出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转出学校核办。
2、签字盖章完毕后,由转入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网上发起转学申请,并将完成签字盖章的《 市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作为证明材料上传。
3、按照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部门的顺序在学籍系统上逐级核办。符合转学条件、已在系统上发起的转学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不按规定时间或条件进行核办操作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系统进行强制干预。
4、转学手续须在新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办理。
5、转学联系表由转出学校打印,一式两份,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