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时间:2008年。 平行志愿是高考志愿的一种新方式,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6个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2010年广东高考首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2013年山东省和黑龙江省也加入平行志愿。2014年辽宁省也加入到平行志愿中。2015年甘肃省、陕西省也加入到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