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生态平衡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水灾、旱灾、地震、台风、山崩、海啸等。由自然因素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称为第一环境问题。人为因素是生态平衡失调的主要原因。由人为因素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称为第二环境问题。
人为因素造成的第二环境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使环境因素发生改变
人类的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废物,不断排放到环境中,使环境质量恶化,产生近期或远期效应,使生态平衡失调或破坏。
使生物种类发生改变
在生态系统中,盲目增加一个物种,有可能使生态平衡遭受破坏。
信息系统的破坏
生物与生物之间彼此靠信息联系,才能保持其集群性和正常的繁衍。人为向环境中施放某种物质,干扰或破坏了生物间的信息联系,就有可能使生态平衡失调或遭受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