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将人分为四个阶层,分别为士、农、工、商,并且以这四个等级来建立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与之相应的是印度的种姓制度,将人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和贱民。
士代表的是读书人,是士大夫,是国家统治集团;农排在第二是明以食为天,生产粮食便可以纳税,养活国家。工的定义是小手工业者;商就是商人,靠着买卖赚取收益的人群。
儒家将其强化之后形成所谓的三教九流,将职位进一步的细分,每个行当都对应一个等级。
四个阶层的形成主要是以职业为标准进行划分,而不是以人为标准进行划分。职位对应的是所在的阶层,阶层决定其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