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禁,一是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在营业期间一律严禁动火施工。
二是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库房(含中转库房)内一律严禁使用明火及电炉、电熨斗、电热水壶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三是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内一律严禁设立集体宿舍住人。
四是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内一律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 ️
四落实一是要落实餐饮场所、单位食堂操作间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每日1次清洗,排油烟管道每60日至少1次清洗。
二是要落实餐饮场所、单位食堂烹饪操作间灶台附近配置灭火器、灭火毯,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三是要落实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米的餐饮场所、单位食堂,设置灶台自动灭火装置及燃气或燃油管道自动切断装置。
四是要落实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内敷设的电气线路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四到位:一是餐饮场所、单位食堂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到位。
二是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开展每2小时1次防火巡查,营业前和结束后全面检查工作要到位。
三是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一懂三会要到位。
四是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季度开展消防演练工作要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