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三个基本要素,即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
1、教育者——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对受教育者的知识、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着教育影响的人。
2、受教育者——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
3、教育措施(教育影响)——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进行教育活动时所依赖的一切事物的总和。
广义的教育泛指一切有目的地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
狭义的教育即学校教育,它不仅包括全日制的学校教育,而且也包括半日制的、业余的学校教育、函授教育、刊授教育、广播学校和电视学校的教育等。
它根据一定社会的现实和未来的需要,遵循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系统地引导受教育者获得知识技能,陶冶思想品德、发展智力和体力的一种活动,以便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适应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需要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人。
(2) 教育者是从事学校教育活动的人,包括学校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心脏参加教育活动的其他人员,其中教师是学校教育者的主体,是直接的教育者。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受教育者是接受教育的人,即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他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人微言轻教育的对象他既要接受教育者的改造和塑造,同时也要自我改造和塑造。教育影响是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及其联系的总和。它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工具,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