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凭和租赁意思如下:
1、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2、租凭: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凭。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具体内容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需知: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1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租赁物件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
两者在某种程度上意思一样。但是出租可以是单方面的一个意图,可以是未发生的。而租凭是双方,是即将完成的或已经发生的。而且租凭通常是个名词。出租是名动都可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