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响应级别
防汛、防风应急响应划分为四个级别:IV级(一般)、III级(较重)、II级(严重)、I级(特别严重)。在接到上级部门的暴雨、台风通知时,镇三防指挥部根据台风强度、降雨量、滑坡程度以及险情的实际情况,决定启动不同级别应急响应。
(一)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镇分管三防工作的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召开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防汛、防风会议,加强三防值班,密切注意汛情、热带气旋动向,通知村(社区)、驻点做好防汛、防御热带气旋的准备。
(二)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防汛、防风Ⅲ级应急预案,镇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召开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防汛、防风会议,部署防汛、防风工作;各驻点领导、干部下乡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三)防汛、防风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防汛、防风Ⅱ级抢险应急预案,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召开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防暴雨、防台会议,进行防暴雨、防台风紧急会商。所有村(社区)、驻点干部实行24小时全员值班,驻点干部驻守防汛、防风第一线,指导村(社区)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转移安置和救灾抢险工作。
(四)防汛、防风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防汛、防风Ⅰ级抢险应急预案,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防御、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防御强暴雨、强台风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组织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防强暴雨、防强台风、转移人员和抢险救灾工作;所有村(社区)、驻点干部实行24小时全员值班,各驻点干部驻守防强暴雨、防强台风第一线,指导村(社区)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转移安置和救灾抢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