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档案馆接收档案的内容和种类。
(一)文书档案
(二)科技档案
(三)专业档案
1、人事类:干部档案、户籍学籍档案、人员执法资格档案等。
2、民生类:婚姻档案、救济档案、保障性住房档案、社保档案、公积金档案、移民档案等。
3、政务类:纪检监察档案、诉讼档案、公正档案、普查档案、劳动仲裁档案等。
4、经济类:会计档案、土地档案、地质测绘档案、审计档案、税收档案、专利档案等。
5、文化类:文学艺术档案、文物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等。
6、其他有长期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
(四)特殊载体档案
包括具有长久保存利用价值的实物、音像、照片、电子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