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运动的人文精神,有如下主要特点。
1、人文精神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核心
世界上大大小小的体育赛事数不胜数,有的已经享有巨大的观众数量和丰富的经济资源,如国际足联的足球世界杯。但是,奥林匹克运动的人文精神,使得奥运会在当今世界体坛独树一帜,远远高出其他任何体育赛事,成为当今世界体育的领导者。悉尼奥运会之后,国际奥委会一些独立学术机构举行了一项对10个国家、每个国家600人的调查,结果表明,奥林匹克运动在人们心目中享有良好的形象,人们把奥林匹克运动定位于几个形容词:“出类拔萃、参与、奋进、诚信、和平、激励、友谊、荣誉、尊重、团结、活力”。国际奥委会又把这些归纳为三个最主要的理念:友谊、卓越、尊重。
2、人文精神是奥林匹克运动与社会的结合点
奥林匹克运动与社会各个层面都建立起了复杂而多样的关系渠道,有效地进行着各种互动。使奥林匹克运动与社会发生联系的最基本支撑点,就是奥林匹克运动的人文精神。
首先,从教育角度来看。教育是人类社会赖以发展和提高的根本。而奥林匹克运动从本质上讲,也是一种教育运动。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始人顾拜旦倾其毕生之力追求的目标,就是教育青年,激励社会。
奥林匹克运动失去了人文精神,也就丧失了它的教育功能。那样的话,运动员也就不再是青少年的榜样,而沦为类似古罗马时代的角斗士。在体育与教育的结合方面,应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寓教于体”,通过体育进行教育,另一个就是“体中重教”。
我们在奥运会以及其他比赛中,都可以看到众多优秀运动员的良好道德、高尚风格和拼搏精神,他们确实为青少年和社会各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榜样作用。
比如说刘翔。刘翔的开朗性格、自信心、对对手的尊重,确实都体现了一个奥林匹克运动员应该具备的素质。我看到了一些相关信息,说刘翔过分自信。我不这样看。他的自信不是盲目的,而是基于他的刻苦训练。中国人谦虚没有错,但长期积累的结果,就是我不敢。刘翔为青年人带来的是:我要努力奋斗,我可以努力做到这件事情。这有什么不好?不要老觉得自己不行。毕竟,刘翔在自信的同时,他对竞争对手十分尊重,并不是傲视一切。
但是,在比赛场上或日常生活中,一些运动员不检点的行为、甚至违法和违背道德的行为也确实大量存在。不仅一些运动员有此类行为,甚至有些理应成为运动员表率的管理人员、教练也有此类行为。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重视体育中的教育问题。
还有一些行为,则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理解不深不透所造成的。上世纪80年代初,有一部有关体育的电影,里面有一个情节:一位运动员努力想得到金牌,结果得了银牌,返国途中把银牌扔进大海。国际奥委会第六任主席基拉宁是爱尔兰著名电影评论家,他对我说,这是一部很动人的好电影,但主人公扔掉银牌的做法不符合奥林匹克精神。因为奥林匹克的精神是“参与并奋力而为”,而不是计较一时的胜负。
国际奥委会一贯倡导的,是“奥林匹克运动会中最重要的不在于胜利而在于参与。重要的事不是战胜别人,而是奋力而为。”当然,我们不能片面理解“重在参与”。参加奥运会决不是去当旅游者。重在参与,必须与力争更快、更高、更强两者结合起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参与。
力争更快、更高、更强,并不是“唯锦标主义”,并不是可以不择一切手段争取胜利。我们一些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也要端正思想。我相信,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我们的观众,都知道一定要堂堂正正、通过一切正当手段力争好的成绩。
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奥林匹克倡导和坚持平等、互相尊重,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我们知道,正是国际奥委会率先举起了反对当年罗得西亚和南非的种族歧视政策。当年南非白人统治当局曾长期施行种族隔离政策。正是国际奥委会为最终废除南非种族隔离制度做出了贡献。
妇女参加体育,也是国际奥委会十分关注的问题。它要求所有新设的奥运会项目都应包含女子项目。1988年奥运会女运动员的比例达到总数的21.5%,1992年增加到了28.8%,到2000年又升到38%。1992年有20%的代表团没有任何女运动员,2000年,这样的代表团缩小到0.5%。相信到了北京奥运会,这个比例会更小。从参加奥运会体育比赛这个角度看,国际奥委会有理由宣布,妇女参加比赛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现在要努力的,是使更多妇女能够参加到体育的管理层中来。国际奥委会前主席萨马兰奇曾提出,希望有20%的女性进入体育管理层。现在这个目标还没有达到。
国际奥委会在推动竞技体育的同时,大力支持开展大众体育,也在难民营、受灾地区、弱势群体中积极展开体育活动,并提供相当数额的人道主义援助。
在国与国之间,国际奥委会主张,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意识形态国家之间互相尊重、和平相处。国际奥委会倡导在奥运会举办期间实行“奥林匹克休战”,从1991年以来已成为每届夏季和冬季奥运会举办前一年,联合国大会连续多年一致通过的决议。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成果、一份宝贵财富。
在文化方面,国际奥委会认为体育是文化的一部分,同时,体育又为文化艺术提供了丰富的创作源泉。顾拜旦曾说,运动员是一座座生动的雕塑。奥林匹克运动的人文精神也激发了一代代艺术家的灵感。国际奥委会也在大力推动以文艺形式来传播奥林匹克的人文精神,十多年来已举办了三次体育与美术比赛,两次以青少年为对象的体育与文学比赛,一次体育与摄影比赛。
奥林匹克的文化活动最集中的表现是奥运会期间的文化节,以及开、闭幕式,尤其是开幕式礼仪程序和文体表演,以特有的崇高与壮美,感动着世界,最生动地体现了奥林匹克运动的人文精神。
3、奥林匹克的人文精神,是对构建和平的、更加美好世界的积极贡献
当今世界,在经济、科技、社会等方面获得了飞速发展,同时又充满了冲突。
国际奥委会作为奥林匹克运动的主导者,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努力使自己成为不同文明、不同政治制度之间沟通的桥梁,和各国人民之间友好相处的纽带。
国际奥委会就其文化背景来说,主要是欧洲的文化。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全球普及,必然要求它文化上的多样性。国际奥委会对这一点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这方面的主要挑战,是奥林匹克运动必须进一步改变欧洲中心主义的思维。旨在推动改革的“国际奥委会2000委员会”强调指出,“对奥林匹克运动来说,强调普遍性并不意味着划一标准的现代化或是文化上的单一化,更不是欧洲化或西方化。奥林匹克教育应该是更加多文化和文化之间的”。这一逐步深化的意识越明确,奥林匹克运动就越能成为不同文化之间的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