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安全
2、食品安全
3、电路及用电安全
4、房屋安全结构隐患
5、防煤气中毒安全隐患
6、取暖安全
7、生活用水安全
8、财物防盗或财产损坏安全
9、火灾安全
10、不安全事故(包括危险器械)
11、防烫伤安全
12、防高处坠落
13、防雷电
14、防滑隐患
15、教育孩子出手重的安全隐患
16、孩子单独长时间滞留家中隐患
17、老人或患有急性病的人脱离照顾的隐患
18、有毒物品管理安全隐患
19、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隐患
20、严重吵架和伤害自尊导致自寻短见隐患
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