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单位不得推荐近3年来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的企业。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不得推荐近3年来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的企业。
(二)推荐国家绿色工厂应与四川省已有的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对标,能耗水平等主要指标应优于四川同行业已有的国家绿色工厂,有关情况应在推荐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四川省绿色制造申报现在是一年一次,如果条件都能达到,那基本上可以被申报推荐为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厂。具体要求,需要第三方评价机构去辅导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