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大客车零晨2点到5点禁止上路,具体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规定: 夜间在道路上(高速公路、混合道路)行驶的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必须就近停靠在安全地带,落地休息,驾驶员要及时提醒车上旅客不要随意走动,照看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如有需求及时联系驾驶员等。
1.高速公路凌晨两点到五点禁止行驶的车是大客车;
2.小车在凌晨两点到五点之间可以在高速公路通行;
3.高速道口一般设置“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禁止通行”禁令标志,凌晨2点至5点,高速全面禁止长途客运车辆进入或行驶,高速公路停止对客运车辆发放通行卡,不开放ETC通道,如果在这个时段(凌晨2点到5点)发现客运车辆还在行驶,一律按照“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引导车辆就近到城区站、场和服务区停车休息,至凌晨5时后方可继续运行。
4.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通行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大客车违反夜间2点到5点行驶的禁令,处扣3分,罚款2000元。
中巴车在高速上允许行使的最高速度是时速10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