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它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法家思想主要特征是对法律最为重视并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