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上小学条件(聊城入学条件一类二类怎么划分)

聊城上小学条件(聊城入学条件一类二类怎么划分)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2-26 13:15:16

聊城上小学条件

新生入学条件及招生范围

1.小学: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本县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

初中: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县市户籍、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辖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户籍证明,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务工人员:①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需提供每月缴纳凭证及单位工资证明);②房产证或居住证、在职能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根据我县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我县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情况,明年,我县拟实行租房学位控制。自2023年起,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服务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服务区初中就读。不完全产权房主子女按租赁家庭子女对待)。

(2)经商人员:①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如门市租赁合同、房权证或不动产证);②房产证或居住证、在职能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同时对实际经营与否及经营时间进行入户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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