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宏介绍,从表面上看,《月亮和六便士》讲述的是一个离经叛道的故事。故事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原型是生极落魄、死备哀荣的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尽管两者存在太多的差异,但相同的地方也很多:两人都曾在交易所卖过股票,都是人到中年方始立志献身艺术,都曾在潦倒不堪之际接受朋友的扶持、尔后竟和对方的妻子暗通款曲,也都曾远赴浩瀚大洋之中的塔希提并在该岛了却余生。
高更跌宕起伏的生平成为素材,经过毛姆的艺术加工,成为斯特里克兰扣人心弦的故事,而且高更种种举动,在斯特里克兰身上统统得到合理的解释:一切全是因为不受羁绊的艺术创作冲动和沉闷乏味的布尔乔亚生活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有句《圣经》上的话来到我嘴边,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是有点亵渎上帝的。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李继宏印象深刻的,是毛姆高明的写作技巧。例如在《月亮与六便士》的结尾中,毛姆的笔触显得十分突兀,一度让这个结尾成为许多读者猜测的未解之谜:亨利叔叔这个人物在前文只出现过一次,这两句话和上文也貌似没有任何关联。当他首次翻读这部小说,一口气看到最后这些文字时,突然热泪盈眶,然而又不知道自己何以如此感动。
毛姆的父母在他年幼时就已经亡故。在毛姆撰写《月亮和六便士》的1918年,伦敦的牡蛎零售价是每个四便士。“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就是1875年到1885年之间那段岁月。
亨利·毛姆早在1897年去世,在1918年“怀念”那段日子的只可能是作者本人。这个突如其来的结尾有着两层重要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呼应开篇;那十年恰恰是维多利亚文学如日中天的巅峰期,这段文字再次强调了毛姆对现实主义的珍重和坚持,从而为整部充满怀旧气息的小说划上了完美的句号。第二层含义则是顺应上文;前面几段文字描绘了艾美·斯特里克兰及其子女的天性是多么的凉薄,作者在同情斯特里克兰缺乏家人关爱之余,不禁感怀自己的身世也几乎同样孤苦;他怀念一个先令就能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是因为当时他的父母尚在人世,那是他毕生中唯一享受到家庭幸福的光阴。
“也就是说,毛姆成功地将怀旧和凄凉灌注在这个奇峰突起的结尾里。最令人赞叹不已的是,它和上文的结合极其巧妙,以至于敏感的读者纵然不知究竟,也会深深受到感染。”李继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