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小学教师评副高级职称的条件通常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 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相当教育水平。
2. 从教年限要求:一般需要具备一定的教龄,通常要求在小学教育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 教育教学质量要求: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
4. 业务能力要求: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教育创新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5. 综合素质要求: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能够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和工作。
具体的评聘标准和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学校有所差异,建议您查询青岛市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