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税收利润报酬分配关系
●提高服务行业员工工资水平
●增加农民工临时工工资社保
●保障劳动者群体财产性收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家经济实力大幅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当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也存在着突出矛盾: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城乡居民内需对经济增长拉动乏力。中央政府已经关注并着力解决这些问题,提出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笔者认为,我国“十二五”时期有必要制定并推行一个“劳动者群体收入倍增规划”,以期实现国民收入分配差距明显改善、中等收入人口比重大幅提高、国内居民消费需求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显著提升、真正实现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之目标。即2011—2016年劳动者群体的收入水平普遍增长一倍,年均增长15%。所指“劳动者群体”主要包括:非垄断行业的产业工人、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的企业员工及个体经营者、体制外的农民工及临时工、农民。收入倍增规划的政策措施主要应包括:
一、合理调整政府税收、企业利润和劳动者报酬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通过增加非垄断行业的产业工人报酬,使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逐步提高到合理水平,并将人民币升值、出口顺差过大而导致的惩罚性关税等外部压力带来的成本增长,转化为劳动者工资水平的提高。通过较大幅度提高产业工人工资水平,合理调整蓝领劳动者与白领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进而引导就业结构的调整,解决蓝领工人不足和白领劳动者失业的结构性矛盾。同时,也抑制依靠低廉劳动力成本而生存的过剩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合理提高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的企业员工(包括个体经营者)的工资水平,促进服务业比重的提高。因为,服务业吸纳劳动力多,服务业发展对改善初次分配结构有重要作用。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的“收入倍增规划”,最为关键的是要解决服务业员工收入水平与服务对象收入水平的差距。服务业不只是为高收入阶层提供服务,而应为一般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因而其员工工资水平应与服务对象相当,而不应是远低于服务对象的工资水平。这也是服务业良性发展的前提。
三、强制性地提高农民工和临时工的工资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劳动 用工方面形成规范的经济秩序。在过去的高速发展阶段,作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而未纳入体制内的农民工、临时工的工资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处于极其恶劣的状况,他们成为了企业低成本竞争、资本收益挤压劳动报酬的主要对象。因此,针对农民工和临时工的“收入倍增规划”,首先是要实现与城市体制内劳动者无歧视的同工同酬,其次是要实现与宏观经济增长同步的工资增长机制。
四、切实保障劳动者群体的财产性
收入。笔者认为,不应把民众参与理财活动作为提高财产性收入的手段,因为,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根本不可能增加全民财富,而只是财富的重新分配,而劳动者群体在其中必然处于弱势地位,往往会成为强势投资者“做局”的诱导对象,最终成为“最后的接棒者”而蒙受损失。对于劳动者群体而言,他们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于存款利息。国家应对低收入群体的储蓄实行保值增值的政策,以保障他们的财产不被那些处于强势地位的金融机构及其他投资者侵蚀。
五、推动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规划”,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消费市场扩大。其一,要以农村土地确权为依托,促进农村土地资本化运作。其二,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应合作共建农村信用体系,为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减低风险与成本,将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农村产业链及其市场体系有效对接。其三,必须制度性地保障农产品价格稳中有升,彻底改变“农民增产不增收”的不合理状况。其四,要改革征用农地的收益和增值分配制度,使农民能够分享土地收益和增值。
如何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呢?方法如下:
一丶控制物价上涨过快,才可使劳动者挣的钱顶钱。
2丶劳动者要学习技术,拥有技术才能提高工资和待遇。
3、劳动者要有组织,单枪匹马易吃亏。
4:要严力打击各种非法克扣劳动者工资的人。
5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劳动者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