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埃及,特别是在新王国时期,法老与自己家族中的血亲联姻成为惯例。新王国的开国国王雅赫摩斯一世,驱逐了对埃及进行异族统治的喜克索斯人,被认为是埃及影响,他就娶了自己的姐妹为王后,后来的国王图特摩斯二世、图特摩斯三世纷纷效仿,因此同族结婚之风大为盛行。
十九王朝著名的法老拉美西斯二世那庞大的后宫中就包括了自己的两个女儿宾塔奈特和美丽塔蒙。
但以上这些都不足为奇,十八王朝的国王埃赫那吞的女儿安凯帕吞的婚姻才是十分神奇。埃赫那吞最初的王后是涅菲儿提提,这是一个美丽端庄的女性,并且是一个聪慧的政治家,但后来失去法老的宠爱。
埃赫那吞在涅菲儿提提失宠后,将“伟大的王后”的称谓授予他的长女美丽塔吞,还娶了自己年仅12的女儿安凯帕吞为妻,而在埃赫那吞死后,安凯帕吞又嫁给了她的叔叔图坦卡蒙,可谓是一波三折的婚姻。
同族结婚在人类各个文明的原始时期都可以看到,当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就逐渐消亡。埃及作为古代世界中比较发达的一个文明形态,为什么还保持这这样原始的婚姻制度呢?原因和埃及文明的特点密不可分。
在古埃及,法老是神的象征,代表神在人间进行统治,所以法老的行事方式也带着神的印记,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同族血亲的联姻。古代埃及神话中,神往往和他们的姐妹们甚至女儿结为夫妻,法老为了表明自己是众神中的一员,同时为了保证王室血统的纯洁性,往往也娶自己的姐妹或者女儿为王后。
其次,古代埃及文明处于非洲大陆北端,四周被沙漠和海洋包围,处于一种比较封闭的自然环境,很少会受到外族的侵扰,社会环境较为安全,再加上尼罗河的定期泛滥带来丰富的泥沙和水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存条件,所以古埃及人认为世界是不断循环的,最后的终点就是回到最古老的生活方式。
因此上千年来,古埃及人小心翼翼地守护着他们最古老最原始的生活方式,法老往往在神庙上写到:“在此神庙的修建上,我严格地遵守了最传统的样式,没有做任何一点细微的改变。”
在古埃及人小心翼翼地遵守着的传统中,血缘亲族结婚就是重要的一种形式,他们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反而认为这是符合天道伦理的。可以说在古代埃及,同族血亲只是一种现象,这种现象背后的文化心理才是埃及文明的本质所在。
古埃及王室很讲究血统的纯正,他们千方百计使每一位法老身上流淌荷鲁斯的血。王位继承人通常会在幼年时与姐妹结婚,保证下一位继承人享有皇家血统。
成人后,法老可以随自己心愿娶其他女人,但这些非皇家血统的妻子的后代是不能继承大统的。有时候,有着纯正血统的妻子只为法老生下了女儿,那那么法老就可以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以图生下合法的王位继承人。
虽说女人成了香饽饽,古埃及家庭“一夫一妻”的制度,却不能叫天下姐妹,绝对平等。据说,古埃及每位男性,包括地位至尊的“法老”在内,只能娶一名合法妻子。法老身边,成群的女宠,则没有中国“妾”的名分,充其量,只能算卑贱的“性奴隶”。
一个老婆不够使,社会道德却对同居和嫖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古埃及许多村庄,都有公开的妓院。尽管家长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寻花问柳,但是,一失足,也未必能成千古恨。比起“通奸”来说,这些小动作简直不值一提。
古埃及人视“通奸”为罪恶,相关处罚严厉得吓人。很多古代文学作品都有记载,通奸者,无一例外,全部处死。这样一来,古埃及女性就没什么道德负担和精神压力了,只要不钻“通奸”这只大口袋,剩下那些事儿,没人深究。
绿灯一开,女性贞操便应声掉价,有也可,没有也可。谁还死死守护什么“处子之身”?大约公元前1000年左右,古埃及竟然掌握了“避孕秘方”:蘸有蜂蜜的布团儿,足令云雨之后的女性安全。有效的避孕,卸除了少男少女的负罪感和功利心。所以,古埃及少女活得更阳光、更开放。
古埃及法律允许离婚,男女双方都有权提出申请。离婚的理由明文规定了:一,男女通奸;二,妻子不孕;三,彼此反感。离婚固然允许,男方的代价非常惨痛:丈夫必须支付前妻相当大一笔财产,财产的数目不是象征性的,而是伤筋动骨。
这笔钱要补偿前妻失去的少女之贞。如果丈夫因通奸离婚的话,他必须缴纳三成财产,作为补偿前妻的罚金。有人给撑腰,古埃及女子还不牛气十足吗!
宫廷中的法老梦想着将现世的金银财宝带入坟墓就能可能将财富带去来世。因此往往大兴土木建筑我们今天都目睹的豪华墓穴。人工流产和同性恋在当时是可以被接受的,坟墓中所雕刻的一些壁画也可体现出这一点。
纸莎草性爱全书中还记载有许多迷信仪式,例如,妊娠史上的第一个测试:将盛有谷物、麦片的两锅,分别用怀孕女性的尿液浇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