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拥有厦门市户籍;
2、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到所属系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请并填表办。系统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填写老年人优待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可到各区老龄办领取或在厦门老龄网下载)加盖公章并把资料拷盘送达市老龄办。
在接件一个月内须将表格和有关复印件直接送市老龄办办理
:凡我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自愿、免费申请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
2.“一、办证条件:凡我区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自愿、免费申请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 二、办证程序:
(一)需办证老年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系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已联系当事人向所在社区进一步咨询。 二、民政局回复:该件收悉,已致电当事人,详细解答咨询问题。
已告知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携带材料为: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另:身份证地址与户口地址不符的,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和户主页)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