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菌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2.严防一切灭菌器材和培养基污染,已污染者应停止使用。
3.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5%的甲酚溶液,70%的酒精,0.1%的新洁尔灭溶液,等等。
4.无菌室应定期用适宜的消毒液灭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5 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仪器,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应包扎严密,并应经过适宜的方法灭菌。
6.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无菌室的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以上,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行吹风。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灭菌20分钟。
7.供试品在检查前,应保持外包装完整,不得开启,以防污染。检查前,用70%的酒精棉球消毒外表面。
8.每次操作过程中,均应做阴性对照,以检查无菌操作的可靠性。
9.吸取菌液时,必须用吸耳球吸取,切勿直接用口接触吸管。
10.接种针每次使用前后,必须通过火焰灼烧灭菌,待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物。
11.带有菌液的吸管,试管,培养皿等器皿应浸泡在盛有5%来苏尔溶液的消毒桶内消毒,24小时后取出冲洗。
12.如有菌液洒在桌上或地上,应立即用5%石碳酸溶液或3%的来苏尔倾覆在被污染处至少30分钟,再做处理。工作衣帽等受到菌液污染时,应立即脱去,高压蒸汽灭菌后洗涤。
13.凡带有活菌的物品,必须经消毒后,才能在水龙头下冲洗,严禁污染下水道。
14.无菌室应每月检查菌落数。在超净工作台开启的状态下,取内径90mm的无菌培养皿若干,无菌操作分别注入融化并冷却至约45℃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约15ml,放至凝固后,倒置于30~35℃培养箱培养48小时,证明无菌后,取平板3~5个,分别放置工作位置的左中右等处,开盖暴露30分钟后,倒置于30~35℃培养箱培养48小时,取出检查。100级洁净区平板杂菌数平均不得超过1个菌落,10000级洁净室平均不得超过3个菌落。如超过限度,应对无菌室进行彻底消毒,直至重复检查合乎要求为止。
无菌室的基本建设要求
1、无菌室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GB50364-2015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和《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相关要求。
2、无菌室大小应能够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3、无菌室基本装饰:内墙为浅色,墙面和地面应光滑,墙璧与地面、天花板连接处应呈凹弧形,无缝隙,无死角,易于清洁和消毒。
4、无菌室入口处应设置缓冲间,缓冲间内应安装非手动式开关的洗手盆,并可有毛巾。缓冲间应有足够的面积以保证操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及鞋帽。
5、无菌室内工作台的高度约80cm,工作台应保持水平,工作台面应无渗漏,耐腐蚀,易于清洁消毒。
6、无菌室内光照应分布均匀,工作台面的光照度应不低于540lx。
7、无菌室应具备适当的通风和温度调节的条件。无菌室的推荐温度为20℃,相对湿度为40%~60%。
8、缓冲间及操作室内均应设置能达到空气消毒效果的紫外灯或其他适宜的消毒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