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规定的妥善安置是指国家对退役士兵进行安置和就业安排的一种制度安排。根据兵役法,退役士兵应当得到妥善的安置,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就业机会。
具体来说,妥善安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安排: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机会。
扶持自主就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
就业优惠政策: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等优待。
工龄计算: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其服现役年限和符合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残疾等级评定: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通过这些措施,国家旨在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机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的就业和社会稳定。
2021新兵役法退役安置规定
1.新兵役法退役安置规定:义务兵
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①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
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③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2.新兵役法退役安置规定:军士
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①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②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③军士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作退休安置。
④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士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3.新兵役法退役安置规定:军官
对退出现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①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
②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对于入伍安置是无论是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还是退出现役的军士,还是退出现役的军官,国家都会采取对应的方式妥善安置,对于患病需要治疗的,其所产生的医疗和生活费用,国家会按你的经济情况给予补助。
2021年退伍士官安置最新政策是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