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也事关营商环境。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今年,宜昌市税务局在湖北省自贸区宜昌片区5月试点实施“证缴分离”创新项目的基础上,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起发文,于7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证缴分离”。
所谓“证缴分离”,就是将购房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缴税环节与售房方缴纳转让税费环节分离,购房者可凭相关资料,自行缴纳应缴税费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而不受卖方是否缴税(费)的影响。
这项改革化解了问题楼盘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让产权人能够顺利拿到不动产证,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