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保护:208个整治任务全部完成
2019年黑龙江省完成城市、县级地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包括43个水源地的208个任务;完成“万人千吨”147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在保护区的划定方面,地市、县区级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率100%,农村千人以上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率96.4%;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方面,标志牌设立、防护隔离、风险防范、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全部开展,执法工作已常态化。
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污水收集能力显著增强
在控源截污方面,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得到加强,排污口排查工作已启动,工业污染源和农业农村污染控制工作已开展;在内源治理方面,完成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相关工作;在生态修复方面,河岸绿化、生态湿地治理等得到应用,海绵城市理念进一步纳入城市规划;在活水保质方面,生态流量有所提高。
生活污水处理厂:85个新、改、扩项目启动
排水管网排查与定期检查、老旧小区改造管网建设等工作有效落实;2019年全省县级以上城镇共启动新、改、扩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85个,设计规模216.8万吨/日,新建改造排水管网571.07公里。其中,已完成新建(扩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0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7.6万吨/日;已完成提标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厂14个,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能力20.6万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432.85公里、雨水管网138.22公里。
地下水管理和保护:14处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开工
印发《三江平原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三江平原14处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截至2019年底,三江平原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完成投资18.91亿元;推进地下水监测站网(一期)建设;调整完成省节约保护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领导小组成员和单位,推进水资源超载地区制定超载综合制定方案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