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的一般原则有:
1、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发展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促进学前儿童体、智、德、美的良好发展与个性的健康发展。
2、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3、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的一日生活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4、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
5、教育应该面向全体幼儿。以兴趣诱发,在游戏中成长,创设适宜的环境,发挥其教育的功能,让幼儿在玩的过程中学习到新的知识。 :-学前教育 (学术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