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吃店需要手续如下:
(1)到辖区内工商所登记,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工商所登记名称;
(2)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到辖区环保局相关部门申请,部门受理后一般会有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指导;
(3)卫生许可证的申领,找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受理;
(4)工商营业执照的申领,拿到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后,就可以凭这两个证、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和身份证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
(5)消防安全许可证,按照规定在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
开小吃店需要办理证件是《营业执照》及《餐饮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