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各种制度(中国古代十大制度)

古代各种制度(中国古代十大制度)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3-28 18:01:58

古代各种制度

引言

通过研究中国的历史进程就会发现,秦朝时期确立起来的政治统治及宗法制度对于整个中国的发展道路来说,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秦朝创建出的制度的话,那么中国后代的发展水平也不会几度达到巅峰状态。

世袭制,禅让制,分封制,宗法制,郡县制,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国并行制,刺史制,推恩令,附益之法,三省六部制,集中军权,三司分权,集中司法权和财权,行省制度,三司制度,蕃汉分治制度,猛安谋克制,八旗制度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有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行省制、内阁制、军机处。

1、分封制产生朝代:

西周时期简介:

西周建立后,分封自己的子弟姻亲和异姓贵族,到指定的地点建立起西周的属国,统治当地的部落和人民。

这叫做“封建亲戚,以藩屏国”,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分封制。

意义和影响:

正面:加强了周王室对四方疆土的控制,明确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使国家朝着统一的方向前进了一步。

负面:蕴含着分裂割据的因素,到了春秋时期,终于酿成诸侯割据、列国纷争的局面。

2、宗法制产生朝代:

西周简介:

宗法制指的是周王、诸侯还是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宗法制的核心)。

嫡长子为大宗,其他嫡长子的其他兄弟(次子、庶子)为小宗。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

如诸侯对于周王为小宗,但在本国为大宗。

其目的是为了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意义和影响:

宗法制是分封制得以实行的理论基础,保证了嫡长子继承王位;

解决了统治阶级内部诸子、诸弟的继承权争端;

确保了周天子天下大宗和政治共主的地位。

3、礼乐制产生朝代:

西周简介:

礼乐制是区分社会等级,维护高低贵贱秩序的制度。

是西周是维护等级的工具、是宗法制的抓手。

意义:

维护政治的安定,保证社会的和谐,有深厚、久远的文化影响。

五礼:

吉、区、嘉、宾、军五类。

吉礼,祭祀鬼神,祈求福禄之礼,凶礼,丧葬凶荒之礼;

宾礼,迎定朝聘之礼;

嘉礼,饮宴婚嫁之礼;

军礼,兴师动众之礼。

4、三公九卿制产生朝代:

秦朝简介:

秦朝统一全国后,在中枢机构中设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为三公。

丞相是“百官之长”。

辅佐皇帝处理全国的事务,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军队,是全国武装部队的首脑,御史大夫掌“监察”,监察“百官”。

三公之下设九卿,主要有奉常,掌管宗庙礼仪;

郎中令,掌管宫廷警卫;

太仆,掌管宫廷车马;

卫尉,掌管皇宫保卫;

典客,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及外交;

廷尉,负责司法;

治粟内史,掌管全国财政税收;

宗正,掌管皇族亲族内部事务;

少府,掌管全国山河湖海税收和手工业制造来供皇室需要。

意义和影响:

秦朝设立的三公九卿制度,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制度开创了新局面,对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的政治制度有深远的影响。

5、三省六部制产生朝代:

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三省体制;

隋唐确立完善了三省六部管理体制。

简介: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它确立于隋朝,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

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

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

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

谓三司审。

工部:

负责工程建设。

发展沿革:

在宋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

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

明初,朱元璋时期,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彻底废止,以六部尚书任天下事。

清延续明朝的制度。

意义影响:

三省六部职权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牵制和监督,从而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削弱相权,加强了皇权。

6、行省制产生朝代:

元朝简介:行省制是13世纪以来中国的主要行政模式,在地方上,元朝设立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意义和影响:

限制了蒙古贵族在封地范围内自行派遣官吏的权力,从政治上保证了国家对地方的控制,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有了保证,这是我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次重要变革,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元代特殊机构:

宣政院:

负责宗教,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的中央机关。

从此,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澎湖巡检司:负责台湾及澎湖群岛的事宜。

7、内阁制产生朝代:

明朝简介:

明初为加强中央统治,废丞相,仿宋制设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

明成祖时,殿阁臣僚入职文渊阁当值,参与机务,称为内阁。

明仁宗之后,内阁的权位渐高,入阁者多为尚书、侍郎,但实际掌握宰相权力意义和影响:强化了君主专制制度。

8、军机处产生朝代:

清朝简介:

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

雍正七年(1729),因与准噶尔部作战为了紧急处理西北军务,设军机房,挑选内阁中谨慎可靠的中书办理机密事务。

1732年,又改称军机处。乾隆以后,成为定制,并渐渐成为最高中枢机构。

意义和影响:

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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