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已退休的公职人员发现其退休前或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依法应当予以处理。处理方式为立案审查调查、对其退休待遇做出调整、收缴其违法所得、如涉及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是如何立案审查。根据政务处分法及监察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应管辖,由监察委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甚至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二是如何调整其退休待遇。待对其做出予以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后,按照相应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这里讲的调整是指降低或取消,因为基本养老金只能降低无法完全取消,所以用了调整这个词。对于其他退休待遇,如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政治待遇,以及也包括退休费、医疗、住房等生活待遇既可降低也可取消。
三是如何收缴其违法所得。其违法取得的财物,监察委可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并上缴国库。
四是如何移送司法机关。监察委的调查部门查清相关问题后,会形成相应处理意见,涉及违法犯罪的会移交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退休不是避风港,也不是保险箱,只要有违法行为被发现,一样会受到处理。